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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能为国家法治做些什么?
作者:耿辉  发布时间:2015-05-30 10:01:49 打印 字号: | |
  今天法官之家发的一篇文章《别了,法院》在朋友圈里瞬间火了,不到半天点击阅读率已过两万,应该说这篇文章是这半年来讨论法官辞职问题最深入、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也是对年轻法官逃离法院最具扇动力的文章。它足以将我们这些基层院长长期以来苦口婆心所做的稳定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笔勾销。

   巧合的是,就在今天早上,我从省法院研究室孙主任那里得到一本何帆法官亲笔签名的译著:“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

   我想以此为题谈一谈当前身为法官的责任担当。

   毋庸讳言,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公务员的光环逐渐退去,这对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无疑是好事。法院也的确面临着案件多、压力大、权威不足、理念虚无、人心不稳等诸多问题,与理想的童话世界差之千里。

   但我以为这不仅不能作为有才能的法官逃离法院的借口,更应成为每名法官坚守和奋斗的理由!正是因为国家治理体系沉疴较重,中央才下决心全面深化改革;正是因为国家司法体制问题堆积,四中全会才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改革靠谁?法治靠谁?我们这些宣称信仰法律、掌握法律、践行法治的法官们,当然义不容辞!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本身就是一场革命。无论是建设法治国家,还是推进司法改革,都是艰苦而漫长的奋斗历程,都是要付出代价、作出牺牲的。这绝不能以个体的得失进退来计算是否划算、是否应当,这是历史的责任、时代的呼唤、国家的重托!正如军人不能在临战前选择退役一样,法官也不该在改革启动前辞离!

   你或许会说公民就该有公民的权利,青年更应有择业的自由。但请你不要忘记,自你宣誓就职法官的那一天起,你就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并不享有说走就走的自由。

   当然,从法律上而言,只要你服务满公务员法所规定的最低期限,任何阻止你离职的限制条件都是不当的,但这并不能免除你职业道德上的道义。

   而且,法院前景绝不像某些人所描述的那么灰暗,反而是在快步走向春天:最高法院早已取消了不够科学的司法GDP指标考核,司法员额制也并非论资排辈以劣逐优。人、财、物省级统管去地方化加速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系列保障机制也频频出台。辩证法早就告诉我们看待事物要一分为二,不能以偏概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在曲折中前进,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同样需要在不断攻坚克难中前行。要啃硬骨头,更需要百倍的勇气和毅力!

   基层和执法一线的公安民警压力和辛苦并不逊于法官,他们中离职为什么不像法官那么多呢?我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官辞职后可以较容易地转行做法务、当律师,而一名刑警和治安警却很难找到一个理想的岗位。都说法官是社会之精英,但缺失了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的法官,如何配得上精英二字?

    这些年,北大清华等名校培养出的所谓精英们大量出国定居,抛弃了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词因而成为这样一个不断壮大群体的标签,希拉里也曾据此断定数十年后中国将成为世界最穷国家。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肯定都不希望希拉里的预言成真,但在需要我们拿出行动时,又有多少人毫不迟疑挺身而出呢?

    我可以肯定那些从法院辞离后还要写文章表明心迹者,都是对法官职业恋恋不舍者,都是对法治事业怀揣梦想者。他们有的是遭遇打击后梦想破灭,有的是个人生活中确有无法克服的困难,也有的是多次挫折后对法治前途和命运丧失了信心。对他们的辞离,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度包容,但绝不值得肯定和鼓励。

   一个国家和民族需要有一群仰望星空的引航者、燃灯者,需要更多默默无声踏实努力的实干者,还要尽量减少以自由和独立为借口精于算计、善于逃避的利己主义者。古人虽然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可顾炎武更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法院院长该为法治做些什么?这个问题也是我这三年多来一直在思考的,本人才疏学浅,在中基层法院摸爬滚打已二十七年,虽身为九品小吏,但在百万人口县里也算是最高司法长官,我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对本院法官队伍的建设、对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对地方法治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所以不容懈怠,不敢轻率。我们应当带队出征身先士卒,而不该沉迷官场,中庸无为。要以碧华院长为楷模,坚定自己的信仰,看清法治方向,肩负起自己的时代责任与使命。决不能让法官们 在司法改革的滚滚洪流中,紧张不安地坐在羊皮筏上随波漂浮,跌宕起伏,“出没风波里”!

   作为船长,我们要敢于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用坚定、有力、豪迈的声音高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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