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当上人民陪审员,隔三岔五去法院。原本以为只是个“摆设”,但承蒙主审法官高看,常常也在合议时说长道短,争论是非。庭审时,陪审员一般不发言,但眼可以动,耳可以听,手可以记,头脑可以思考,收获总是有的。次数多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就有了几条,这里拿出来与诸君分享。
一.虽说上法庭之前,每一个涉案人员都签了诚信保证书,但法庭之上仍然充斥着欺骗与谎言。如果你不想在法庭上说谎,那么你平时就得牢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过头话不说,过火事不做,于己有利的证据要收好,于己不利的把柄千万别留。
二.在利益面前,亲情、友情薄不过一张伟人头像,曾经的海誓山盟、赌咒发誓,统统见鬼。兄弟别共财,共财划不来。再好的朋友,借你钱时笑容满面,赖你账时冷血无情。当你决定借钱给人时,请做好捐款的准备。他日若还你,那是意外之喜。
三.酒驾醉驾最可恨,肇事之后害怕承担刑责,往往逃逸,置伤者生命于不顾,不少伤者因救助不及时而丧命,令人痛心。而酒驾醉驾者酒醒之后再去自首,似乎还有立功表现,其实罪大恶极。肇事者有酒驾行为,审理交通肇事案件者根据生活经验,几乎可以断定其中必有蹊跷,但取证困难,只好照章办事,依法判决,判死伤者一点钱罢了。但这样的判罚恶性极大,其他酒驾者会群起效尤。所以,建议立法部门完善立法,加大对肇事逃逸者的处罚力度,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调取相关录像,一路倒追,将驾车人及时抓获归案,以免放纵恶人逍遥法外。建议凡逃逸后一个小时内未自首者,在量刑时参照醉驾的处罚标准并高于此,使之明白逃逸成本有多高,从而打消逃逸的念头。
四.房地产趴窝,放爪子逃跑,泗洪百姓的传统信誉已经丧失殆尽。不管关系多么铁,千万别给人担保,多少吃财政饭的都因为被担保人还不起钱而被起诉,成了老赖,真够亏的。实在想给人担保,那就先做好替人还钱的准备。签字时多留个心眼,要求借款双方写清借款原因,还款时限,并写清担保责任,比如借款到期半年,如未起诉,则担保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此努力为担保人自己减轻责任。
五.老赖也分许多种,有不少老赖当初借钱时就居心不良,拿别人钱到处挥霍。法院对这些人要动真格的,让他们买不到车票,坐不了飞机动车,全国追查,让他们无处藏身。但也有不少债务人或因为经营不善,或遇上天灾人祸,真的穷困潦倒,走投无路。也有人是替人背了黑锅,比如那些吃财政饭的担保人。还有人做了政府的工程,有的违规,有的差钱,导致工程停工。政府多年不付款,自家自然揭不开锅了。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某些地方政府也在充当老赖的角色。这个年头,想靠借贷款甚至高利贷来投资,最好打住。自己有钱,输得起,没关系。没钱,老老实实打工上班,挣死工资,比没有强。
六.资金往来要有证据,最好别用现金交易,通过银行转账,保存好转账单据,以备不测。借谁钱,请打欠条。还钱时必须收回,不管关系多铁。对方如果推说条子不见了,要么别还钱,要么让对方打个收条,声明某张欠条作废。亲兄弟,明算账,丑话说前头,别抹不开面子。先小人,后君子,一分钱也要扯清楚。扯清了,朋友才有的做。
七.经济形势不明朗,穷人急,富人也急。手中闲钱朝哪去,才能既有较大增值又是安全的?你得跑过GDP啊,不然放银行就好,但越放越少。买住房?如果自住没关系,打算租或转卖,那就算了。买股票?千万散户的使命就是替人受过,当替死鬼。放高利贷?不怕飞的就放。买黄金,中国大妈全套进去了。唉,还真不容易找个合适的地方。要是我,先放银行吧,比放在手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