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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夫妻债务夫妻还
作者:孙长城 发布时间:2015-05-28 1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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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杨某向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然而半年以后,杨某确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这笔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前面的描述,可以很明确的得出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支出。那么这笔债务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这笔债务。现在杨某去世了,那么作为杨某的妻子赵某其就应当承担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即使赵某坚持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笔债务,那么在实际中其也应当承担这笔债务。
经过法院的调解,赵某同意分三期偿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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