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速录员10名、驾驶员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速录员(男女不限)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5年应届生也可报考);
3、年龄在18周岁-30岁;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驾驶员(限男性)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3、年龄在23岁-32岁;
4、持B照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含武警)的报考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任职的。
二、待遇
享受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月工资起薪1600元,另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日;
报名地点:泗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611室。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测试内容及时间
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及面试
1、计算机技能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听打);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
2、面试
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测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测试、体检情况,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处、监察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七、录用
根据测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招录人员。
录用后先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满,计算机速录技能未达到每分钟120字、准确率95%的,我院有权解除双方聘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同时获省院技能资格认证后,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
本招聘事宜由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荣,电话:0527-86279121。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