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泗洪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5-05-07 15:24:3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速录员10名、驾驶员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速录员(男女不限)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5年应届生也可报考);

  3、年龄在18周岁-30岁;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驾驶员(限男性)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3、年龄在23岁-32岁;  

4、持B照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含武警)的报考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任职的。

二、待遇

享受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月工资起薪1600元,另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日;

报名地点:泗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611室。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测试内容及时间

   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及面试

1、计算机技能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听打);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

  2、面试

  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测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测试、体检情况,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处、监察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七、录用

  根据测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招录人员。

  录用后先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满,计算机速录技能未达到每分钟120字、准确率95%的,我院有权解除双方聘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同时获省院技能资格认证后,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

  本招聘事宜由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荣,电话:0527-86279121。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