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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被拘留后仍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人员名单(高清图)
  发布时间:2015-05-05 10:25:42 打印 字号: | |
  • 被执行人胡小士,男,1977年6月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706151178,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孙何小区20栋3号。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郑璇,女,1984年10月2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410260024,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苏源阳光世纪花城B08幢二单元302室,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袁伟,男,1971年11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7111055034,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御景天成8栋1单元702室。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王典龙,男,1965年7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507144413,汉族,洋河第五酒厂职工,住泗阳县洋河镇庄西村168号,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梁兆东,男,1967年5月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705010053,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步行街16栋22号“恒源祥招待所”,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宋梅,女,1966年10月1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610180025,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步行街16栋22号“恒源祥招待所”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王凤亚,男,1952年1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5201023614,汉族,农民,住泗洪县太平镇许台村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王克书,男,1966年3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603023638,汉族,农民,住泗洪县太平镇许台村,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朱青松,男,1981年12月2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112260130,住泗洪县青阳镇苏源阳光世纪花城B08幢二单元302室。原系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泗洪店老板,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余丽,女,1980年2月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8002231027,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孙何小区20栋3号,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十名被拘留后仍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第三期(附高清图)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