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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江苏经济报》:泗洪法院回访当事人提高群众满意度
作者:江雨濛  发布时间:2015-04-20 09:09:4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你好,这里是泗洪法院监察室,请问你对王法官承办的执行案件是否满意?”“我们没拿到钱,现在这个案子结了,但是对方手里没钱这也不是法官的错,他为我们这个事尽心尽力的协调了很多次,我们还是很满意的。”……“我在你们院有好几个案子,其中也有我自己申请执行的案子。虽然你今天跟我讲的这个案子我是被执行人,但我摸着良心说这个承办法官很负责,态度也很友善,我还是比较满意的,我也希望我申请的案子由这样的法官来承办,我放心。”

  近日,泗洪法院监察室从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查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并记录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看法、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接受请客送礼、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回访反映出来的问题,由监察室分析原因,逐个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据了解,今年以来,泗洪法院把开展廉政回访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树立队伍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直接走访、问卷调查回访、电话回访和约见回访等形式,强化自身监督,促进司法廉洁,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许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