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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幽默】向女法官求爱的后果
作者:胡坤  发布时间:2015-03-19 09:37:11 打印 字号: | |
  认识一从事司法工作的女法官数年,考虑再三,鼓起勇气发一封情书到她的邮箱:

我的甜心:

  我爱你一万年!

  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三小时后,收到回信如下:

我的甜心:

——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我爱你一万年!

——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属无效条款。

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

——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每个家庭必然发生的事情。

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

——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证件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责任编辑:陈星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