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整整18年的崔永峰谈起这些年的审判工作深有感触。
崔永峰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在法庭工作有7年的时光。他做过书记员、助审员、庭长,辗转于各个基层法庭,从送达到执行再到调解全都亲力亲为。他说,7年的法庭工作给他打下了牢固的法律基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让他在审理案件上游刃有余,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商事案件,他都能够迅速转换身份、进入状态。
而让崔永峰记忆深刻是一次周末开庭,女儿又不上学,他只好带着女儿去开庭,让女儿蹲在审判桌底下在那玩,自己才安心地完成了那次庭审。在工作和家之间,他选择了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是的,他热爱这份工作。
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崔永峰并没有闲着,他热爱他的审判工作,并一直用心地坚守在审判岗位上。他每年都会阅读不低于5本的法律书籍,还坚持每天记工作笔记。每到年底他都会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总,总结经验、总结得失,更好的提升自己。
崔永峰说:“用心去做一件事很重要,选择了就要执着地去坚守。只有亲力亲为的经历每一个过程,才能获得意想不到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