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姚福兴,男,1980年12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8012052815,住泗洪县青阳镇银河国际B07幢1单元803室,执行标的39866元。
被执行人朱俊谋(曾用名朱满昌),男,1981年7月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8107061319,住泗洪县青阳镇银河商贸城,执行标的33000元。
被执行人胡小利,女,1983年8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30198308056821,住泗洪县青阳镇衡山花园18幢1单元105室,执行标的38569元。
被执行人冯征东,男,1978年10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31197810150217,住泗洪县青阳镇西大街61号,执行标的30275元。
被执行人付加运,男,1955年4月2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5504250018,住泗洪县河畔花城3号楼3单元306室,执行标的771220元。
被执行人赵先和,男,1958年10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5810150015,住泗洪县青阳镇虹桥路56号1单元3楼(原永明晖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