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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15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5-01-15 09:53:41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胡志全,男,1961年3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6103040030,泗洪县农业银行职工,执行标的133700元。

  被执行人朱青松,男,1981年12月2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112260130,住泗洪县青阳镇苏源阳光世纪花城B08幢二单元302室。原系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泗洪店老板。

  被执行人许保亮,男,1965年10月2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510276011,住泗洪县青阳镇万诚东方新城1号楼一单元301室。

  被执行人孙帮辉,男,1971年6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106054454,住泗洪县南山龙郡16幢1单元301室,执行标的118300元。

  被执行人朱泽奎,男,1972年10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210040255,住泗洪县青阳镇早陈社区居委会三组2号,执行标的102840元。

  被执行人汤以春,男,1972年10月2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210285834,住泗洪县青阳镇泗洪中学北大门外向西数第10家,执行标的190000元。
责任编辑:许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