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修军、孙加金:
本院受理原告伏乃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由冯辉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钟建兵、人民陪审员杨长科组成合议庭)、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冯辉
邮件样报地址:泗洪县人民法院界集法庭(界集镇)
邮政编码:223900
法庭电话:0527-86279145
汇票号码:1410339249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