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泗洪法院的每本卷宗里都装有一份定案把关留痕表,留痕表记录了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重要节点的审判信息,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案件的“身份证”。留痕表是在今年初院长办公会上,该院院长耿辉提出来的,旨在保障审判权和监督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压缩的信息包
根据每起案件的性质,可以将留痕表细分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定案把关留痕表。每张表格除了记录该案件的审判信息外,还记录了各个审理节点的流转信息。
在留痕表上可以看出,每一件案子在立案阶段的承办法官是哪位,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民事审判庭书记员至立案庭签收案件是哪天。庭审结束后,从该表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分别是什么,审判人员的意见分别是什么,变更裁判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出案件的审限、程序、裁判过程。”该院审管办助审员李永居介绍,承办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不用再查系统就可以看到案件的审限还剩几天,同时也便于案件评查委员会委员查询案件的重要信息。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执行法官很容易就能在留痕表上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地址、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以便为执行工作开展作好准备。
也就是说,定案把关留痕能有效促使各个审理节点的畅通,提高审判效率。
看得见的独立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现这一目标,放权是必经过程。如何让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是每个审判人员绕不开的话题。定案把关留痕表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留痕表反映的内容可以看出审判组织成员的各自意见和裁判依据。
“我认为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可以考虑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合议庭组成人员袁海鸿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合议过程中,在留痕表上写下了自己的观点,并签下名字。最终,此案因合议庭未能达成多数意见而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讨论结束后,审委会在留痕表上记录下最后裁判观点。
与合议笔录不同的是,留痕表是由审判人员直接填写并签名的审判“日志”,每个审判组织的裁判过程从留痕表上能直观地反映出来,这充分保障了审判人员发表观点的权利,也促使审判组织的有效运行,避免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尴尬局面。
审判组织人员发表完观点后,如果需要更改,必须注明更改的理由和依据,以避免说情打招呼现象的发生。
责任追究的参照
审判组织在留痕表上发表裁判观点后,如因合议庭意见不一致,导致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审判人员可以对照上级法院的裁判观点剖析自身的观点,并调整审判思路和审判方法。当然,该合议庭成员还会受到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的责任追究。
对于引发当事人信访的,究竟在哪个环节处理不当,在留痕表上也能查出蛛丝马迹,不仅方便承办法官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找到处理方法,也能及时回复当事人,促使信访矛盾的化解。
审判专业化催生司法能力的不断提升。留痕表上,争议焦点的归纳、裁判文书的说理等,能让审判人员对自身的司法能力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
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业务能力强的审判员,说理部分非常详细,证据罗列得也很充分,而一些缺乏审判经验的助理审判员,说理部分往往缺乏逻辑,言之无物,二者的能力一眼就能判断出来。
“实行办理具体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对于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有着重要作用。定案把关留痕表只是保障该制度运行的一项具体措施,今后我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具体制度,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该院院长耿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