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泗洪法院邵成虎,不法分子纷纷闻“虎”色变。他主办了轰动全国的“宝马乡”石集系列集资案、办理了有重大影响的江苏永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重大食品安全系列案,他的被告席上有职务犯罪的乡长也有毒品犯罪的嫌疑人。
2005年5月,邵成虎进入泗洪法院,近十年的历练,终于从曾经的一名人民教师成长为现如今刑庭疑难重大复杂案件的主要承办法官。
2005年,刚进入法院的邵成虎在瑶沟法庭做书记员,除承担庭审记录工作外,还负责送达工作,在农村地区被告难找的情况下,为及时将文书送达以维护原告的权益,常常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在执行局做内勤时,为方便权利人领取钱款,常常将钱款或开好的支票送至权利人家中。在执行局执行案件时,为最快、最大限度的维护好权利人的权益,对凡有一点财产线索的都穷追不舍。大量的一线基层工作经验,为邵成虎之后的刑事审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进入刑庭审理案件后,邵成虎始终本着教育、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思想教育,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全身心做好刑附民调解工作,所审理的所有刑附民案件民事部分均调解成功;多次到外省追缴赃款并及时返还给被害人,在当事人中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包括轰动全国的“宝马乡”石集系列集资案在内,泗洪县全部非法集资类案件都由邵成虎承担审理任务,他审结了非法集资类案件近200件,圆满地完成了影响重大系列集资案件的审理,在案件证据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完成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审判经验总结》的写作。经过多方努力,追回部分集资案件的部分赃款并妥善了发放给了被害人,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他还办理了有重大影响的江苏省永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重大食品安全系列案件,对四名主要被告人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依法对四名渎职人员进行了判决,有力了维护了地区的食品安全,办理了本县大多数的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了城头乡乡长赵如宏等城头乡职务犯罪窝案,有力地保障了本地的廉政建设。办理了本县多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针对日趋复杂的刑事案件,邵成虎不畏艰难,迎难而上,虚心向老同志及其他同志学习,不断充实刑事审判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刑事审判经验。以办精品案、铁案为目标,以细致审查证据为抓手,娴熟地开好每一个庭,认真制作每一份判决书,严把各个案件的质量关。认真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在判决后,总是耐心细致地给被告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使他们认罪伏法,努力改造,力争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所判决的绝大多数被告人均能服判。
当听到闻“虎”色变,邵成虎笑着说:“会害怕的只有违法犯罪分子,无辜的人只会有对法律的敬畏。我喜欢法庭的威严感,这里是最能体现法律威严的地方,在这可以像侠客一样伸张正义,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