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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牵头召开公检法会办会讨论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4-11-18 10:06:37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牵头召开公、检、法三长会办会,县政法委副书记朱志昂、综治办主任赵祥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新建、公诉科科长董宏新,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崇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成军、110指挥中心主任梅远征应邀出席会议,会上三机关热烈讨论了各自在其职能分工范围内的协调和配合问题、深入分析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原因,达成了联合集中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一致意见。

  会上,耿辉院长通报了自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我院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基本现状,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耿辉院长指出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尤其是公职人员规避执行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虽然与目前整个社会大环境有关,但与相关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司法机关没有穷尽打击手段有关。耿辉院长提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要对建设诚信泗洪、法治泗洪有所作为,要联合打击拒执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耿辉院长还就此次联合打击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奖惩办法等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

  雷新建副检察长认为,我县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非个别现象,在相关法律滞后的前提下,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行为非常有必要,对树立司法权威,净化法治环境有着促进作用,并建议法院应积极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合法有效证据,尤其是要加大甄别力度,查实执行期间行为人转移财产的时间节点和账目资金往来等相关证据,对于调解后一方不履行的,在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转化为裁定书,确保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王成军大队长积极响应了耿辉院长提出的联合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号召,并表示公安机关会积极运用侦查措施协助法院查找行为人的下落和财产,还就司法拘留的具体操作流程补充了自己的看法。

  朱志昂副书记建议,要将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履行情况纳入法制建设考核范围,还建议三机关要形成一个具体的操作办法,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和奖惩办法,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