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的权威在于生效裁判的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10月21日,“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院根据通知精神,迅速掀起“执行风暴”,多措并举,坚决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让逃债的被执行人成为众矢之的。
11月14日,我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研究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由县委政法委发文,从11月14日起至2015年3月,在全县开展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延续宿迁市委政法开展的“执行百日攻坚”执行行动,至12月20日止;第二阶段从12月21日至2015年3月底。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1.依法果断启动刑事程序,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我院及时排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的被执行人,于11月底前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和检察院要及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目前,我院已向县公安局移送18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10月22-23日,由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通过网络直播开庭审理5起,认定5名被告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依法判处拘役一到三个月不等,现还有3件正在审理之中,有5件检察院审查起诉之中。
2.县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要求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及投案自首。11月17日,我县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及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未履行义务人员而逃匿的人员在11月30日前主动履行义务,涉嫌犯罪人员在11月30日前到司法机关自首。
3.公安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和财物。对妨碍执行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的人员,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一经发现立即控制。对车辆等财产,公安也一并予以协助查控。
4.对公职人员拒不执行的决不留情,动真碰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职人员不履行义务行为,县主要领导亲自召集公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并会同组织和纪委部门,责令限期履行,支持法院对公职人员的执行。10月29日,我院在当地论坛曝光拒不履行的公职人员,引起极大反响,得到了央视等中央和地方媒体的报道。截止目前,已有6名被曝光公职人员履行大部分义务并达成还款协议,4名公职人员履行完毕,18名公职人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表明还款意愿,积极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
5.集中约谈,突击搜查,清晨行动,多措并举扩大执行战果。11月7日上午,我院通知47位涉案被执行公职人员到法院集中约谈处理,与权利人见面、申报财产或订立可行性还款计划,以保障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全面履行。当天到场37人,与申请人当成和解协议20件,当场履行现金20余万元,结案3件,对没有还借款意图的3位被执行人,对其居住地及时采取了搜查。今天,我们又再次约谈了部分当事人。今年以来,执行局利用星期六组织清晨突击执行活动25次,并充分利用微信定位功能,发送执行位置、现场图片以及现场执行视频,已经成为我院执行工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