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行百日攻坚”开展以来,每个周六泗洪法院执行局都会开展清晨行动。
12月6日星期六清晨5点,百日攻坚开展后的第11次周六清晨突击行动。
今天的行动共强制带回20人,执行当场搜查现金1600元,当场结案1件,扣押汽车1辆,经通知自行到执行局接受处理3人。
从现场带回拒不履行的共计20人。截止目前,已决定拘留6人,执行到现金6万余元,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协议3人。
其余人正在谈话、进行处理或等家属送钱过来。
周六从清晨5点直到下午6点,从黎明前的黑暗一片到迎接第一缕泗洪阳光的照射,在到日暮西山,执行局的同事们仍在忙碌着。
在今天决定拘留人员中,一女性自称怀孕2个月,为保证当事人应有权益,执行人员带其去医院妇检确认其怀孕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释放并改处罚款。
另一组的同事们爬到26楼将拒执者强制传唤并结案。
五十岁的刘某,女,飞速骑电瓶车将儿童许某撞伤,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其赔偿许某5000余元,刘某一直避而不付。其住东尚阳光26楼,由于使用该小区电梯均需刷卡方可上下,执行人员无卡刷电梯,又怕找物管动静太大惊动被执行人。望着26楼大家心里发怵,但想到权利人期盼的眼神,大家暗下决心,要挑战26楼!执行局长翟良彦一声令下后,大家义无反顾的向26楼奋进,经过中途多次休息,艰难的十分钟后,所有人爬上26楼。
刘某在家,但拒不开门。经过十几分钟不懈的敲门和释法,刘某终于将门打开。进门后,刘某一副刚睡醒的模样,对履行义务也是一副爱理不理懒散的样子,让辛苦爬上26层楼的干警们望之而气。但大家强压火气,在平息喘息后,与其心平气和的释法说理,但刘某仍然拒绝履行。 最终执行局干警依法将其强制带回。但刘某儿子仍在叫嚣,认为赔钱亏,坚决不会掏一分钱。
刘某被带至执行局后,干警们详细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若再次拒不履行,将面临拘留的后果。刘某一听拘留,顿感不妙,立即通知其儿子将5000元钱送来,该案最终当场结案。
可当笔者想打电话想采访一下当时爬楼的同事们,他们却都不约而同的匆匆打断我的话,笑了笑继续忙碌去了。
第一个爬上楼的杜学任有些羞涩的说:“这有什么!这是本职工作而已!”
今年刚考进泗洪法院,外形给人感觉羸弱的李帅伟坚定的说:“别看我瘦,但是我不弱,别说是26楼,就是30楼,50楼,只要拒执者在上面,我一定能爬上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以执行作为重点工作,以此来树立法律权威,还老百姓一个健康诚信的环境。为了这个目标,每一个泗洪法院人都会全力以赴!”泗洪法院院长耿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