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洪法人手记】让我脸红的二十块钱
作者:余嫚  发布时间:2014-11-29 17:22:52 打印 字号: | |
  我家在淮安,工作在泗洪,不可避免的要来回奔波。今天回家路上,我带了个特殊的让我反省到脸红的“客人”。

   泗洪到淮安有一段必经之路,245省道。当我从泗洪开至快到界集时有一个十字路口,此刻正是红灯,周末的车明显多了起来,我的车排在第四。

   停下车,摇下窗透透气,外面的雨看起来不大,却打到车内了,冷风冻得我哆嗦了一下。这时,我看到一个少妇,说是少妇,只因为她怀里抱着个孩子。可看年纪,觉得最多20出头。她一辆一辆车的敲着窗户说着什么。前面的车听到她说的话后要么把车窗摇了起来,要么甚至连窗户都不肯摇下来。

  看多了社会新闻的我,第一时间下意识的先入为主的对此人进行了判断,觉得她要么是要钱的,要么是塞小广告或者卖发票的。看着她被第三辆车拒绝,一脸失望的向我走来。

   车窗还没来得及关,她已经过来了。她明显已经不抱希望,但还是不放弃的问我:“能带我一截路吗?家里有急事,我等不到车!”

   “你知道我和你顺路吗?”

   "你这是往东走的啊!我不远,最多十里路,到范集!”看我没说话,她又说,“我给你钱!”

    此刻,我在犹豫,我一个女同志开车,天知道她是好人坏人。要知道,报纸新闻上没事都会有做好事的人被杀掉,或者被诬赖的,她抱着孩子可是手上拎了个黑包,谁知道里面是什么,万一有刀或者迷药,这条省道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荒凉的。可是,外面下着雨,那么冷的天,她一个女同志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还抱着孩子,我不带她岂不是太没人性了。

   正在犹豫的我听到后面喇叭在催我,抬头一看已经绿灯了。朝她施了个抱歉的眼神,我踩了油门。

   突然,她怀里的宝宝抬头朝我笑了一下,作为一个母亲,我没法拒绝一个孩子的笑。就那一瞬间,我决定,我要带她。过了十字路口,车子靠边停下,我跑过去朝她招了招手。

   她似乎不敢相信,看了看我,抱着孩子跑了过来。

   “红灯!你别急!我等你!”看她要闯红灯,我急忙喊道。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停在那等红灯。

    我站在十字路口这边,刚好仔细的观察她。她穿了一件单薄的棉衣,可能因为走的急,没带伞,虽说是小雨,可是我站一会头发已经蒙上一层水汽,但她怕孩子淋雨,把棉衣敞开,把孩子裹在怀中抱着。

    绿灯亮了,她跑过来,我赶紧把车门打开,让她上车。

   一路上,她除了一直在说谢谢,别的就再也不说了。我从后视镜看到,她因为冷而冻的发紫的嘴唇一直在说着谢谢。而怀中的孩子因为她包裹的严实,小脸红扑扑的。这让我确定,这是一位好妈妈。

   十五分钟后,到了范集。她下车的时候又一再的和我说谢谢,我把车上的伞拿给她,却发现雨已经停了。她抱着孩子一直站在路边跟我招手再见,从倒视镜望去,直到我走了好远她才离开。

   后面的路程,我一直在为自己的“小人之心”而自责愧疚。

   这个社会,就是因为媒体报道太多的“负能量”而导致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缺失,我们身边缺乏太多正能量。而其实,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到家后,去后座拿东西,却发现座位上多了二十元钱,让我更加愧疚。她用她的行动让我反思和自责,让我脸红愧疚。

  把这经历写出来,只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相信社会的美好,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每个人如果都冷漠、质疑的对待他人,社会又怎么会美好?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