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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欢诉付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4-08-28 10:39:43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付金平:

本院受理陈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由冯辉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刘永纪、人民陪审员钟建兵组成合议庭)、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4122日上午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刘永纪

邮件样报地址:泗洪县人民法院界集法庭(界集镇)

邮政编码:223900

法庭电话:0527-86279146

汇票号码:14103313700873

责任编辑:余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