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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学、陈胜凯、王玉华、刘勇诉王强民间借贷纠纷四案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4-08-15 18:06:16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王强:

本院受理刘俊学、陈胜凯、王玉华、刘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由冯辉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许波涛、人民陪审员钟建兵组成合议庭)、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41124日上午09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人:许波涛

邮件样报地址:泗洪县人民法院界集法庭(界集镇)

邮政编码:223900

法庭电话:0527-86279146

汇票号码:14103304450545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