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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农村商业银行与朱效明、许彩梅、张勇利、钟华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4-06-16 17:20:42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朱效明、许彩梅、张勇利、钟华洲:

本院受理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由冯辉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钟建兵、杨长科组成合议庭)、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4918日上午09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承办人:冯辉

邮件样报地址:泗洪县人民法院界集法庭(界集镇)

邮政编码:223900

法庭电话:0527-86279145

汇票号码:14103263783662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