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宁家里有一台红色拖拉机,农忙时分,下田帮农民张亮粉碎玉米秸秆。粉碎秸秆虽说是不是个技术活,但绝对是个细心活,如果操作不慎,就会要了人命。日前,泗洪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宁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农忙时节下地碎秸秆
玉米地里的玉米收获的快差不多了,张亮看自己地里的秸秆,就用电话联系了家里有秸秆收割机的吴宁,吴宁也是本村的村民,十里八村的玉米秸秆都是他来收割,干活还挺卖力的,收割的玉米地也平整,张亮叫来了吴宁后,就回家干活了,吴宁也没有闲着,一会儿功夫玉米地里的秸秆都碎完工了。
碎秸秆不慎碎出命案
当事人在玉米地里还有两个人,她们都是来捡拾玉米的余老太和李老太,二人平时都俭约惯了,看不下玉米地里还有散落的零星玉米,就相约来到农田里拾玉米。吴宁刚启动收割机的时候,还是看到了两个老太太,他以为,谁会不要命看到了收割机还不让啊!他就没有停下来,没有想到余老太因为耳朵不灵就没有注意,吴宁看到躲开的李老太以为余老太也会让开,没有想到,惨剧已经酿成了。
珍贵人命岂能想当然
等到吴宁停下收割机的时候,余老太就只剩下上半身,下半身已经没有了,地上还有很多血,当时吴宁就知道自己开收割机绞到人了,他立刻用手机打了110,但是余老太也无力回天。事后,吴宁已经和余老太赔偿被害人近亲属17万元整。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宁在驾驶农用机械劳动过程中,因观察疏忽,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采纳。被告人吴宁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宁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