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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扎实开展作风建设
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3-11-18 18:52:4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望、新要求,着力解决司法队伍中的“四风”问题,泗洪法院以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职业道德与个人私德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作风建设。

  细化岗位目标考核。出台《法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原则,按部门将干警任务及职业素养纳入岗位考核。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对全院目标管理按月进行考核。根据院考核小组的每月考核结果,各部门进行二次考核。

  强化落实干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机制。出台《关于干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了干警本人、配偶及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受到刑事责任追究,配偶、子女自办经济实体等九大事项提前十日书面报告制度;规定了对报告人不按本规定报告或报告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理办法,保障了干警严格自律意识的养成及干警管理监督的强化。

  开展干警私德教育活动。召开党性分析暨私德教育大会,结合党性分析及司法作风建设活动就如何提升我们素质提出明确要求。院党组指出,一个称职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1、坚守务实、廉洁、为民从政的基本道德;2、践行社会公德,助人为乐、文明礼貌、保护环境;3、恪守职业道德;4、提升个人私德,诚实信用、尊老爱幼;5、弘扬家庭美德,夫妻忠诚和睦、家庭和谐美满。

  强化部门负责人“激情指数”考核机制。出台《关于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激情指数”考核的规定》,全面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执行能力考核,根据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得分情况将激情指数分为,即:澎湃型、活力型、进取型、温和型和低迷型等五个层级,依据层级细化奖惩办法,切实点燃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激情,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该院监察部门向全院干警发放干警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要求干警自我查摆,互相监督,收到请客送礼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明确院党组及部门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及处理办法,推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机制,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促进廉洁司法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