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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引发的民事禁止令的适用探析
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3-09-02 09:35:46 打印 字号: | |

民事禁止令在民事审判领域还尚未建立,但随着《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下发,也引发了笔者对于民事禁止令的思考。笔者认为,在民事领域民事禁止令拥有广阔的适用空间。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禁止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一定的行为。并通过将禁止令送达禁止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机关,由其监督当事人的行为。在当事人违反禁止令行为后,由相关机关对其采取包括信用降级、从事公益活动等惩处措施,并由人民法院处以惩罚性罚款处罚,以此建立对当事人的监督机制。

 

一、问题提出

 

张某的丈夫李某时常酗酒,酒后经常殴打妻子及子女并损坏家中物品,经家中长辈多次训诫均无果。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李某到庭参加诉讼后,恳求法院在给其机会修复夫妻感情,并保证今后绝不酗酒,在得到妻子张某的谅解下,该起离婚案件以调解和好结案。数月之后,张某再次提起诉讼,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李某酗酒,到庭后双方均承认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因李某酗酒导致家庭矛盾突出。妻子张某向法官表示,只要丈夫能够不再酗酒,自己愿意和好。如何妥善处理该起婚姻家庭纠纷,避免一个家庭因为法院的一纸判决而破裂,成为法官面临的一大难题。

 

本案事实并不复杂,但是夫妻双方的感情还存在,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妻子也承认只要丈夫改掉酗酒的恶习即愿意和好。我们知道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中,人民法院还是以维护家庭的和睦和稳定作为司法裁判的第一要旨的,如果轻易的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一纸判决,往往难以从根本上化解上述纠纷。同时,我们注意到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因夫妻一方存在酗酒、家庭暴力恶习的不在少数,而如何在处理类似案件,并真正以夫妻感情的存续为处理离婚纠纷的标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家庭稳定的司法保障作用呢?笔者认为值得深思。

 

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引发的思考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宣告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我省的确立。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赋予了人民群众家庭暴力报警求助权利,并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施暴者的处理措施。对于查实属实的家庭暴力情形,由公安机关制作《家庭暴力告诫书》,并公安机关当场对加害人进行告诫,并将告诫书抄送受害人以及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和妇联组织,对于事件发生地和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分离的,告诫书同时抄送当事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村居、妇联及公安机关受到告诫书后,应及时和受害人进行联络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积极开展跟踪回访跟踪,督促加害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家庭稳定。

 

结合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建立,笔者也在思索该种制度对于民事审判,特别是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处的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我们知道在刑事审判领域已经建立了禁止令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批指导案例中的14号案例,我们就看到禁止令对于纠正被告人的不良行为所起到的积极效果。案例中,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适用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的处罚措施,有的放矢地将被告人与容易诱发犯罪的场所相隔离,促进了社区和家庭对被告人的管教效能,预防了被告人再次犯罪。而民事审判领域对于禁止令的呼唤已有多年,但是终因操作不便而难以有效的推行。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却给了我们以很好的启发,我们完全可以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中好的经验应用到民事禁止令制度中来,更好地化解民事纠纷,特别是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三、民事禁止令制度的适用探究

 

当然,我国民事审判领域还没有确立民事禁止令制度,笔者仅是根据民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浅析对于民事禁止令的相关制度设计,以待抛砖引玉,促进我们民事禁止令的深入研究。

 

1、民事禁止令概念及适用对象

 

笔者认为,民事禁止令即按照案件的不同,由人民法院限制当事人一定时间及范围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司法强制性措施。其适用的对象是民事纠纷中附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当事人。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不诚信当事人可由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布其不诚信信息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禁止参与金融借贷活动的民事禁止令,以加大对不诚信行为当事人的惩处力度。再如,对于因一方当事人家庭暴力、酗酒等恶习引发离婚纠纷中案件中,可由人民法院发送家庭暴力禁止令或饮酒禁止令等,以帮助当事人改掉恶习,维护家庭和睦。

 

2、民事禁止令的操作程序

 

禁止令经民事案件的审判法官根据案情的需要拟定,可以作为判决或者调解中一方当事人的附随义务,通过司法程序加以确认。民事禁止令的审核和签发依然按照民事案件中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的审核和签发程序进行。民事禁止令向双方当事人,并根据民事禁止令的具体禁止事项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部门送达。如民间借贷案件中禁止当事人参与金融借贷的禁止令可向当地的金融机关送达;又如对于家庭暴力、酗酒等恶习的可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及公安机关派出所送达。相关机关受到民事禁止令后,可与相关当事人联系,告知其被禁止事项,并予以公告便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机关及时回访相关当事人,在禁止令规定时限内,被监督当事人完全遵守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解除禁止令。

 

3、违反民事禁止令的责任后果

 

对于相关机关受到违法禁止令举报时,可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金融机关为例,可强化信用评级监督措施,将违法禁止令的行为人信用降级,加大违反禁止令的责任。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存在恶习的当事人违法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定行为,并对其当场训诫、处以罚款或者从事协助道路交通管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违法治安处罚法规的,依法处以拘留等强制性措施。村居委员会等有关机关可责令违法禁止令当事人从事社会义工等公益性活动。同时,对于违反禁止令的行为人,人民法院可采取惩罚性高额罚款措施,加大当事人违反禁止令的责任承担,并将以此作为该当事人被禁止行为引发民事纠纷案件的不利证据。

 

四、结语

 

民事禁止令在民事审判领域拥有广阔的适用空间,有利于强化当事人的责任监督。以上文中张某因李某酗酒而引起离婚纠纷为例,人民法院可以对李某送达禁止饮酒的民事禁止令,并向李某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当地公安机关送达禁止令,加强地方群众的监督力度。李某违反禁止令再度饮酒时,张某可向村居委员会、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由上述单位联合采取训诫及惩罚措施,从而便于民事纠纷的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