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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内开庭审理罪犯再犯罪案件
作者:江雨濛  发布时间:2013-08-08 09:50:20 打印 字号: | |

76日下午,我院法官到洪泽湖监狱开庭,审理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100余名服刑人员旁听此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庭审地点设在监狱,有利于组织在押人员到庭旁听和管教,有效促进在押人员积极改造,遵纪守法,更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