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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信息曝光】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3-07-06 10:53:54 打印 字号: | |
  李梅:女,汉族,身份证号码:321324196902250069。家庭住址:泗洪县青阳镇青阳南路6号2单元401室,个体户,因未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涉案金额:299853元人民币,于7月5日被我院依法拘留,现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