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简介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
法学园地
诉讼服务中心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党群建设
司法拍卖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文件公告
【关于对王玉锦、徐道梅拒不执行的信息曝光】
作者:洪法 发布时间:2013-07-04 14:03:31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被执行人王玉锦,男,1963年11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311156017,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蓝天小区1幢三单元602室。被执行人徐道梅,女,1959年3月2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5903202625,汉族,个体户,住址同上。
泗洪法院于2012年2月6日作出的(2011)洪民初字第1717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1197047元给付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