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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院长督办令为审判增效
作者:江雨濛  发布时间:2013-05-17 08:07:27 打印 字号: | |
  一张表格,简单直观地罗列出本周、当月或者具体期限需要完成的工作,这是泗洪法院按周发布的工作推进督办表。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效率意识,该院自5月份起开始实行院长督办令制度,由院长亲自对交办工作进行督办,突出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目的性。

  按周督办。在每周一院长办公会结束之后,由办公室负责将院长在会议上交办的工作事项编报成工作推进督办表,呈送院长、分管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并在全院公布。牵头部门在每周五上午向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或者预测完成时限。

  按月点评。每月工作推进会上由分管领导对照督办表,看工作完成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各部门工作符合党组的部署,符合上级法院的各项考核要求。

  按季度通报。对于院长签发督办令的工作,牵头部门必须在计划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办公室,办公室及时跟进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未及时上报进度说明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限的部门予以通报,并扣除该部门负责人激情考核指数。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