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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五一”进景区宣传旅游法
作者:周亮  发布时间:2013-05-07 12:53:47 打印 字号: | |
  “五一”小长假正是人们春游踏青的好时机,随着我县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我院在国家级4A景区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了景区巡回法庭,“五一”期间,我院组织干警走进景区,开展巡回法庭、普法等活动,向过往游客宣传即将实施的《旅游法》。当游客与旅行社、景区发生摩擦时,巡回法庭现场为他们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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