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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请客引狼入室
作者:邢光武  发布时间:2013-03-06 11:16:37 打印 字号: | |
  小老板请客引狼入室,无良朋友同吃同住伸出贼手盗汽车。日前,泗洪法院以被告人邓祖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43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盗 车

  2012年元宵节刚过不久,在泗洪县城搞土建工程的小老板许乐乐在2月25日晚约几个朋友在泗洪县步行街一家小饭馆聚了餐,四个人推杯换盏海阔天空一直喝到接近23点,虽然他们都住离县城不远,但因为都喝了酒,车也没法开了,他们就在附近找到了梦之缘宾馆开了房休息,他们问有没有四人间,宾馆值班的服务员说四人间没有,三楼还有一个三人间,标间还有几个在二楼。他们交了押金,登记后许乐乐拿了房卡带四人一起上了三楼,在房间打了一局掼蛋,许乐乐等三人就在房间睡下了,邓祖亚一人住在了二楼。

  等许乐乐一觉醒来已到2月26日中午,酒意全醒,睡眼惺忪的他起床洗漱完毕准备到楼下去吃饭,他回忆睡前车钥匙是放在床头柜上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了,同住的小谢说清早五六点邓祖亚来过房间,是不是邓祖亚把车开出去了,许乐乐问吧台服务员,服务员说邓祖亚已退房走了,许乐乐打邓祖亚电话,邓祖亚电话关机了。许乐乐感到情况不妙,心想,不管是谁有什么事把车开走也该打个招呼吧,找不到线索许乐乐只好去报了警。

                 销 赃

  据邓祖亚交代,2月26日早晨4点多,他接到南京一个朋友的电话,让他到南京去拿衣服,到南京自己没有车子就想到了许乐乐的车子,他看到许乐乐睡觉时将车子的钥匙放在床头柜上的,于是他就到吧台找服务员要了三楼的房卡,因为登记时他们是一块的,所以服务员也没多问,就将房卡交给了邓祖亚,邓祖亚开门后,见他们三人都正在睡觉,就径直走到许乐乐的床头,将车钥匙装进自己的口袋,关上门迅速离开,到楼下将车发动响就开走了。

  到了南京邓祖亚并没有找到要给他衣服的朋友,就准备开车回来,大约下午3点多,邓祖亚从南京出城刚上高速,接到小谢发来的一条短信,说许乐乐的车子丢了,已到公安局报了警。接到这条短信后,邓祖亚心想完蛋了,再回泗洪等于自投罗网,泗洪肯定是不管回了,怎么办,手头没有钱,车子一上网就无路可走了。他急于想找个地方把车子卖掉,他从盱眙出口下了高速,在路边看到有个卖电脑的门市,就把车上的一个笔记本电脑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这家电脑店。眼看天晚了,邓祖亚怕被抓已不敢住旅馆,找到一个加油站给车子加了300块钱油,然后就将车停在加油站边上,在车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他将车开到淮安,到淮安一打听,外地的二手车在淮安不能过户。他又把车开到涟水,在高速公路出口不远处有一个汽车修理厂,招牌上写着“买卖二手车”,邓祖亚就将车开进去,问老板买不买,老板说不要,后来又说他一个朋友想买二手车的,于是修理厂老板就给朋友打电话,老板的朋友到了之后,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同意出10000元,但要求邓祖亚协助过户,先付3500元,余款过户时付清,购车人还核对了行车证和身份证,看了许乐乐的身份证说怎么有点不像啊,邓祖亚说办身份证时瘦,现在胖了,这样也就掩饰过去了。

  邓祖亚拿到3500之后一路南逃,跑到浙江海宁其女友处,女友听邓祖亚说偷卖了朋友的车子不敢回家就骂他没有良心,让他赶快去投案,他又打电话给其父亲,想让父亲去找关系,其父亲就说,你干了犯法的事只有自己去投案才能得到从轻发落。邓祖亚像一条丧家犬,觉得无路可逃了,就在3月3日到浙江海宁公安局投案自首了。

                 领 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25日晚,被告人邓祖亚和小谢、许乐乐等人饭后到泗洪县梦之缘宾馆休息、次日凌晨,被告人邓祖亚进入许乐乐房间,趁许乐乐熟睡之际,窃取许乐乐汽车钥匙,将许乐乐停放在宾馆门口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开走。后被告人邓祖亚将该车及车上的惠普CQ40型笔记本电脑销售与他人,得款4300元。案发后,被盗车辆及电脑均被追回,返还许乐乐。经鉴定,被盗轿车价值人民币21000元,被盗电脑价值850元。案发后,被告人邓祖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本案审理期间,邓祖亚退出违法所得4300元。庭审中,邓祖亚深深忏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祖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邓祖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祖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祖亚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此,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