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2012年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长期未结案件得到了彻底“疏通”,为巩固、提高清案成果,该院继续开展“审判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力求 “甩开包袱轻装上路”。
该院明确目前清理范围为2012年12月20日之前立案受理的所有未结案件,争取今年全部清理完毕。该院建立分管院领导包案负责制,严格落实清理责任,各审判业务部门逐案过堂,分析原因,制定清理方案,并建立清理台账。在被清理的积案中,“骨头案”“钉子案”“特殊主体”案件所占比例非常大,因此执行难度颇大。为此,该院采用不同方式,并根据不同类型案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建立执行救助制度,对申请人予以救助;对涉府案件,主动和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对企业相关案件,为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力促双方和解;对有能力却又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各审判业务部门按进度清案,并逐月通报清案结果,确保清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