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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县总工会、人社局创新“三庭合一”调解机制
作者:宋妍  发布时间:2012-12-06 15:19:58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共建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充分发挥法院在维护职工权益,化解职工与企业劳资矛盾中的作用,泗洪总工会联同我院、泗洪人社局创新了“三庭合一”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总体思路为:立足工会调解,辅助于裁调和诉调,正常案件常规调解,特殊案件采取“三庭合一”形式,即我院立案庭和人社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巡回到工会,与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庭合并为“三庭”,对仲裁院劳动争议案件和法院的职工民事纠纷案件,在立案前职工有要求到工会集中调解时,“三庭”便可巡回到行动不便的职工家中进行庭前调解。

  图为近日,我院与工会、人社部门“三庭合一”巡回到在工地上受伤卧床的杜某家中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责任编辑:江雨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