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婴儿
因为在建筑工地边捡到一个婴儿,自己养不起又卖给别人,日前,江苏泗洪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被告人刘解南等三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到五千不等的刑罚。
深夜下工捡到婴儿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村民刘解南,带着老婆江秀霏到浙江省打工,2011年年底一天夜里,刘解南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海盐工地干活下班时,听到路边有婴儿啼哭,他看看周围也没有人,他喊一下也没有人应,于是他就把婴儿抱了回去一看是个小男孩,第二天他就把这个男婴送到桐乡交给老婆江秀霏抚喂养。小孩抱回家后每天不仅要给这个男婴买奶粉、尿片,小家伙还经常发烧要到医院去看医生,刘解南、江秀霏夫妇一边打工赚钱,一边还喂养一个婴儿,喂养一段时间后,他们粗略一算,花在这个婴儿身上的奶粉钱、医药费等已达六七千元,眼看手里的一点积蓄渐渐花的快见底了,他们觉得没有精力不够,而且经济上也负担不起,就想找个人抚养。
想给孩子找个新家
江秀霏有个妹妹叫江秀兰,嫁在江苏盱眙县,江秀霏就把自己的想法在电话里告诉江秀兰。江秀兰在泗洪县青阳镇有亲戚,因为经常走动,泗洪这边有不少熟人,她知道亲戚家附近有个叫许示好的家中没有小孩。江秀兰就告诉刘解南和江秀霏可以把小孩带到泗洪。2012年2月2日,刘解南和江秀霏将该男婴带至泗洪县青阳镇的一个大杂院,江秀兰就对许示好说:“我姐姐在浙江桐乡打工时捡到一个小男孩,你要不要?”许示好说真想抱养一个,可是现在没有能力养小孩,老婆精神不好,生活起居还要别人侍候,老母亲年龄又太大了,也不能带小孩。江秀兰又问另外一个邻居石成杰要不要小孩,石成杰想到了叔叔石学文想抱养一个孩子,石成杰就把这个信息告诉了石学文。
讨价还价买卖成交
石学文与其表妹青梅竹马,从小在一块长大,感情笃深,结婚后担心生育子女会产生遗传疾病一直没有生育孩子,眼看快到40岁了,老父亲更是希望能看到孙子,听到这个消息,父子俩赶紧过去看看,一看小男孩长的很好看,非常可爱,就动心了。石学文对江秀霏说:“如果我抱养这个小孩,你还有什么条件?”刘解南和江秀霏看出石学文爷儿俩喜欢这个小孩,就说,这个孩子是我们在浙江打工时捡到的,已经养了近两个月了,你要是抱走的话,就给三万块钱吧。在场的石成杰说,你之前想给别人的不是要两万六吗?刘解南和江秀霏说,那就两万六吧,你抱走。石学文当即回家取来22500元交给刘解南和江秀霏,刘解南打了张收条,落款是2月3日,余款3500元双方约定由江秀兰接收后汇给刘解南、江秀霏。
儿病不治求助警方石学文将小孩抱回家后,小孩就一直生病,他们夫妻俩先后跑了县城的多家医院,医生诊断说是心肌炎,但治疗没有效果,后来他们又将小孩带到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先天性脑白质发育不全,医生说这种病和脑瘫儿差不多,没有治愈的可能,小孩抱来不到一个月,为给孩子看病花了四千多元不说,一听讲孩子没法治愈,石学文一家人的心都凉透了。为了避免后累,石学文想及早把孩子还给刘解南。3月29日,石学文的父亲给刘解南写下字据:我愿意把原抱养的婴儿交还刘解南,并不要钱款,也不追究责任。但小孩交不下去,石学文的父亲只好求助警方。
东窗事发全被处罚
江秀兰得知石学文家人已报警后,3月31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解南、江秀霏。被告人江秀霏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江秀兰将臧尚文托其转交给被告人刘解南、江秀霏的3000元款上交公安机关。
法庭上,被告人刘解南提出,其未与被告人江秀霏预谋出卖男婴,也不知道被告人江秀霏将男婴带到泗洪的目的,而且未参与谈出卖男婴的价格,更未收到出卖男婴的钱,故其未拐卖儿童的辩解。经查,被告人刘解南庭前稳定的供述,其以出卖为目的,伙同江秀霏、江秀兰以26000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臧尚文的事实,并有被告人江秀霏、江秀兰的供述,相关证人也证明了刘解南为出卖婴儿而讨价还价并收钱的过程。
泗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解南、江秀霏、江秀兰以牟利为目的,将捡拾儿童予以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江秀霏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江秀兰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江秀兰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决定对被告人江秀兰减轻处罚。被告人刘解南、江秀霏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江秀霏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日前,泗洪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一审以被告人刘解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江秀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江秀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刘解南等三被告人正是因贪图不义之财偷鸡不成蚀把米,落得个身陷囹圄,石学文也因买儿童违法所花钱款悉数充公。(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