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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指数考核负责人
作者:宋妍  发布时间:2012-11-27 11:06:28 打印 字号: | |

《现代快报》2012年10月16日F14版

■为充分点燃工作激情

■泗洪人民法院出新规

■每个季度要考核一次

■连续三次低迷将辞职

 

        为充分点燃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激情,增强部门负责人对工作的执行能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日,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响应泗洪县“激情文化”建设号召,制定出台了《关于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激情指数”考核的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旨在通过考核建立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中层干部的机制,充分点燃部门负责人工作激情。

 

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的考核分值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纳入《规定》考核的对象主要是泗洪县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内容主要是部门负责人在执行工作制度、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创先争优等方面的完成情况。

        《规定》将每一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应一定的分值,比如,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制度(0.5分)。本人及本部门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旷工一次扣0.5分。

        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以及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0.5分)。本人及本部门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被发现一次扣0.25分,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一次扣0.5分。本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序时进度完成重点工作(2分)。迟延完成的,扣0.5分;经督促在限期内仍未能完成的,扣1分。业务部门主要质效指标达到省高院和中院规定的合理区间或者在条线排名不低于第三位的(1分)。低于合理区间并低于第三位的有一项扣0.25分,主要指标有一项在全市法院条线排名末位的,扣0.5分。

        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1分)。工作创新举措被县委(县政府)和市中院认可、推广的,得0.25分;被市委(市政府)和省高院认可、推广的,得0.5分;被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认可、推广的,得1分。

 

连续三次“低迷”,部门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激情指数”的考核周期是一季度考核一次,“激情指数”的考核由泗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牵头负责,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考核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泗洪县法院内网发布。

        根据考核对象的得分情况激情指数将分为五个层级,即:低迷型(不满5分)、温和型(5分以上不满7分)、进取型(7分以上不满8分)、活力型(8分以上不满9分)和澎湃型(9分以上)。

        “激情指数”将作为泗洪县人民法院部门负责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年度两次考核处于低迷型的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三次或者连续两次考核处于低迷型的部门负责人,实行职务代理,由院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考核处于低迷型的部门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有人说,压力很大,但也有动力

 

        “每样工作都有考核,有督查,年度两次处于低迷型,分管领导就要‘不客气’地找你谈话,我们现在‘鸭梨’很大啊,不过压力也是动力,也会促使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泗洪县人民法院一位部门负责人如此对快报记者说。

        “中层干部怎么用,怎么提拔,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问题。出台这个规定,不仅可以检验、鉴别全院各部门负责人的执行能力,在部门负责人之间形成创先争优的浓烈竞争氛围,让大家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而且还建立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为使用、提拔中层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对于正在执行的激情指数考核,泗洪县人民法院院长耿辉表示,“激情指数考核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高法官适用法律能力、化解纠纷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以法官文明规范的行为和法院公正的裁判,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现代快报记者 杨亦文

 

  通讯员 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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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江雨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