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属于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民事、商事案件。
2、如何确定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纠纷?
一般来讲,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案件。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对特殊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也可以受理。
3、哪些民事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法院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且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受理。
4、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5、保险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受理。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受理。
6、票据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票据纠纷案件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7、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8、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选择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若因合同纠纷引起诉讼,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但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不同级别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9、对人民法院受理自己的民事纠纷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如果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即不同意人民法院受理自己的纠纷),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0、如何确定自己的行政案件应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受理?
一般来讲,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受理。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受理。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或处罚不服,以及对行政机关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或处罚不服,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