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在一阵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当事人谢某将写有“不辞辛劳 为民执法”、“廉洁高效公正执法”的两面锦旗交到执行员手中,感谢他们圆满执结其与张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谢某申请执行张某、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盱眙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1日立案执行,标的302966元。因被执行人张某、吴某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均在我院辖区,故盱眙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3日委托我院执行。
收到委托后,执行员积极查找两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吴某下落不明且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张某正常不在家中,但手机可以接通。执行员与其联系,张某拒不履行义务。后经执行员不厌其烦的沟通与协调,张某同意履行义务,并与谢某达成还款协议,同时由案外人钟某、戴某为其提供担保。本以为该案至此应该有个完美的结局,孰料约定还款期限到后,被执行人张某及担保人钟某、戴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态度蛮横。为维护司法正义,真正实现执法为民,执行员经多方查找,在张某家中将其抓住后带回法院,同时通知钟某及戴某到场。在执行员的耐心劝导下,张某三人无动于衷,仍表示无履行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员不得不重拳出击,向领导请示要求将张某拘留。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张某立即转变态度并当场履行了29.3万元。夏某领取执行款后对剩余债权表示放弃,此案圆满结束。
近年来,我院执行局以民意为导向,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极大地树立执行权威,采取有力措施化解执行积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